宿迁中院在“学”上狠下功夫促审判效能提升
作者:李双才 发布时间:2013-11-12 浏览次数:556
如何促进审判工作效能有效提升?今年以来,宿迁中院以“建设学习型法院、争做学习型法官”为目标,深入开展领导干部“领学、督学、述学”活动,通过在学习上采取科学灵活的方式方法,有效强化了领导干部加强学习、钻研业务的责任意识,也有效促进了法院审判工作效能进一步提升。
为保证学习活动开展有突破、见成效,该院紧密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及时制定下发了《市中院机关干部“领学、督学、述学”》活动方案,将学习目标、要求等具体内容打印并装订成册,发放到每一名干部手中。讲学主体实现科级以上干部全覆盖原则,并及时将讲学课题和讲学课件放到市法院内网上,让广大干警学习,并接受点评。要求副处级以上干部每人每年至少报送1个讲学主题,正副科级干部专题讲学每年至少1次,其他干警要做到每天读书1小时、每月交流1次读书心得、每年读1本经典著作、每年写1篇读书体会和论文。
“学的深不深、细不细,成效究竟有多少,光有方案、要求还不够,还必须要有一套科学务实的学习方法!”在抓活动落实过程中,该院汤小夫院长介绍,他们在“学”上狠下功夫,采取了以拼盘式”学、“互动式”学和“内化式”学为主的多种灵活学习方式方法。
该院突破以会代学、以文代教的传统方式,不断丰富和拓展学习载体,全面发挥领导干部的领学作用。采取专项培训、读书活动、青年干警导师制、参观学习等形式并用的“拼盘式”学习模式,切实提高干警的主动性和参与率;坚持上下互动、内外互促的思路,探“互动式”的教学模式,鼓励干警向领导学、向同事学、向群众学,充分发挥领导领学、同事和群众督学作用,不断强化干警的主体参与意识,不断拓宽教育影响层面;明确各项活动的侧重点,坚持理论知识和实务技能并重原则,坚持“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赛什么”的原则,精心组织各项技能比赛和自查自摆等述学活动,促使干警将活动的内容和精神实质内化于心。
采访中,广大干警普遍认为:如今,在领导干部“领学、督学、荐学”活动的全面带动下,个人司法能力素质得到明显提升,全院司法作风有了新改进、司法审判效能有了新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