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周某多看了两眼,正在吃饭的朱某等人将周某暴打一顿,朱某为自己的火爆脾气付出了不小的代价。近日,丹阳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案件,被告人朱某以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20134月的一天晚上11点多,被告人朱某在下班后约几个同事到丹阳市某小吃店吃夜宵,顺便想调解一下王某与其他同事在工作上的矛盾。大家一桌子围坐,一边喝酒一边调解声音很大,最后发展到争吵,引起在小吃店吃夜宵的其他客人的不时注视,朱某发现邻桌的人正在看着自己这边,就感觉到别人在看热闹,心里很不舒服,遂他高喊到:“看什么看,再看揍你们”。邻桌的人收回了注视的目光,不久便结账走了。

 

到了次日凌晨,朱某这桌人边吃便争论,他们的邻桌已经换了三波人,此时坐在他们旁边的是三个年轻男子。朱某及同伙争论的面红耳赤时,这三个年轻男子同样也因好奇,便不时注视,这令朱某相当不满,遂朱某与同伙丁某王某走上前,用手指着对方责问“看什么看”,双方发生争执,丁某首先从桌子上拿起一只酒瓶,冲上去朝周某头上砸打,后又用凳子砸另外一个,王某也上前对周某拳打脚踢,周某打不过,只能拼命往外跑,朱某等人直到追不上了才罢休。随后,周某报案,一个月后朱某落网。经鉴定,周某的伤为轻微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