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收稻为名实施盗窃 四人团伙纷纷获刑
作者:刘光亮 夏华 发布时间:2013-11-12 浏览次数:211
打着收购稻谷的名义,没想到却是想趁机盗窃农户家的稻谷,王某等四人的行为终究被被害人发现并报警。近日,句容法院审理了这起案件。
2013年5月的一天上午,家住句容黄梅某村的李某家中来了几个收购稻谷的“商人”。李某心想除了口粮之外,自己家里还有1000多斤剩余的稻谷,于是找到卖稻谷的王某等四人进行出售。可是当称重完毕准备付钱时,被害人李某却看见王某等人却又扛着自家稻谷往拖拉机上搬去。眼看自己的“伎俩”被揭穿后,王某等四人开着拖拉机准备逃跑时,被李某叫来的村里人一起拦住。随后,李某打电话报警,王某等四人被警方抓获归案。经审理查明,2013年3月至5月期间,被告人王某等四人经过事先商量,由一人负责驾驶拖拉机,一人负责称重及算账,两人负责搬运稻谷,在镇江市丹徒区、句容市等地,在收购村民稻谷过程中趁人不备,伺机将部分未称重的稻谷搬上车,盗窃作案12起(其中两起未遂),窃得稻谷3700多斤,共计价值人民币5000余元。到案后,四被告人均如实供述了自己及同案犯的上述犯罪事实。案发后,四被告人已退出全部违法所得,并已发还被害人。
经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等四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四被告人行为均已构成盗窃罪,于是依法判处王某等四人七个月至八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