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瓶车车主撞上路边违规停车的货车致自己受伤,货车司机拒不赔偿,伤者将货车司机及所投保的保险公司告上法庭索赔36856元。近日,东台法院受理了这起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以调解的方式审结了此案。

 

2012121816时许,44岁的东台市溱东镇村民丁某驾驶二轮电瓶车沿着马路由南向北往家的方向赶路,当行驶至时溱线11KM+900M路段时,由于车速过快,加上丁某有些走神,电瓶车猛地撞上一辆停靠在道路右侧的普通货车的尾部左侧,丁某当场被弹出两米开外倒地不起。事故还导致丁某面部挫裂、鼻腔出血、手腕骨折、3颗上牙脱落。交警部门认定丁某负事故的主要责任,货车司机李某违规停车负事故的次要责任。受伤后丁某住院3天,出院后经过一段时间休养外伤已基本恢复,脱落的牙齿也已经修复,但右侧鼻唇沟之间留下了长约4厘米的疤痕。

 

丁某受伤后,李某拒绝赔偿,丁某遂向法院起诉。后因李某为逃避赔偿责任失踪,丁某撤回对李某的起诉。经法院主持调解,丁某与保险公司达成调解协议:由保险公司一次性赔付丁某各项费用合计1988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