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姑娘太冲动 伤人就要赔偿
作者:吴孙克 陈烨 发布时间:2013-11-12 浏览次数:227
一对工友为了琐事发生口角并打架,一方主张在扭打中被猛踢了腹部造成伤病,要求对方赔偿损失,另一方则表示没有踢到,拒绝赔偿。到底是谁在说谎?监控录像帮助还原了真相。据此,苏州市吴江区法院震泽法庭对这起健康权纠纷进行了调解,双方握手言和。
2013年8月11日下午,桃源乐乐纺织厂的女工小王因疑心工友小李在老板面前打了小报告,导致自己被老板批评,就将气撒到了小李身上,对着小李骂了起来。小李无故被骂,觉得非常气愤,就与其对骂,结果一场骂战很快发展为拳脚相加的打斗。在打斗中,小王和小李均有不同程度的损伤,其中小王受伤较重,到医院检查后发现腹部有积液,花去了近万元的医疗费。病愈后,小王向小李索赔,小李只愿意赔偿4000元,由于双方差距较大,无法达成协议,小王就将小李告上了法庭。
在法院审理过程中,小王提出自己的健康权受到了侵犯,小李猛踢自己的腹部是自己身体受伤的主要原因。而小李则针锋相对,她提出并没有踢到小王的腹部,小王腹部的积液是由其自身的妇科疾病引起的,与她无关。为查明事实,法官前往派出所调取了监控证据,监控录像清晰地显示小李在打斗中确实踢到了小王的腹部。在证据面前,小李不再强辩,她同意对小王的损失进行赔偿。双方同时表示,要吸取教训,在纠纷面前不能冲动,避免伤人害己的行为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