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男女交往方式多种多样,已从传统的方式走向多样化,网络交友也成为一种新兴的方式。但是虚拟的网络世界却给一些人提供了诈骗机会。

 

小晴是一名90后,大学毕业后回老家找了一份不错的工作,和同龄人一样,休息时喜欢上网聊天。某日,小晴浏览新闻时看到经常会有人冒充美女在网上行骗,遂在互联网上申请了新的QQ号,取名为“NIANGNIANG”,并在该QQ空间内上传了其他女性的照片。小晴谎称自己即为该QQ空间内照片上的女子靓靓,并虚构靓靓为富家女的事实,通过该QQ号与小贾在互联网上聊天、交往。在二人交往中,小晴多次以在国外购物缺钱为由,从小贾处骗得人民币两万余元,并将所骗款项用于个人消费。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小晴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产,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应予处罚。考虑到小晴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且自愿认罪,依法予以从轻处罚。小晴在案发后主动退赃,积极缴纳罚金,给予其一定的缓刑考验期限,最终判处小晴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二万五千元。

 

希望大家能够在网络征婚、交友时,多一分清醒,多一分理智,慎重交友,不被伪情所吸引,只有这样,才能找到属于自己的幸福。(文中小晴、小贾均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