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Q恋爱热火朝天 疯狂犯罪触目惊心
作者:李叙叙 发布时间:2013-11-11 浏览次数:282
周某与曹某本是天涯各方,两人却通过QQ网上聊天互相结识。周某一直谎称自己是一有房有车有门面房的单身男子,经过两个月的“深聊”,
很快取得了曹某的信任,便邀请曹某到泗洪“玩”。2012年底,周某千里往返历时两天将曹某接到自己的“别墅”—一处简陋的租住房屋内。
曹某见状后心知自己被骗,便断然拒绝周某要求离开。周某顿时兽性大发原形毕露,采取殴打、辱骂、威胁等方式逼迫曹某与其发生性关系。曹某不敢反抗,被迫交出随身携带的1300余元现金及黄金戒指等物品,并遭周某奸淫。此后,被告人周某采取拿走其通讯工具、不许其穿衣服及与外界联系、语言恐吓等方式非法拘禁曹某,将曹某控制在其出租屋内。在非法拘禁期间,被告人周某多次对曹某某实施奸淫,所劫财物直接或变卖后被其挥霍。
周某在诉讼中一再辩称,我与曹某爱的很深,带她来这边就是想过日子的,我之前已经起诉与自己的老婆离婚了。打曹某是打着玩的,不打她也愿与我发生性关系。我的钱用完了,没法生活了,才拿她的钱用和拿她的东西卖的。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周某违背妇女意志,采用暴力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强行劫取他人财物;采用暴力、胁迫手段非法拘禁他人,其行为已分别构成强奸罪、抢劫罪、非法拘禁罪。法院最终实行数罪并罚,对周某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并判决对其违法所得予以追缴,返还被害人曹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