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是关系我国发展全局的战略抉择。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是兴国之要,只有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才能筑牢国家繁荣富强、人民幸福安康、社会和谐稳定的物质基础。人民法院作为司法机关,应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全力维护经济发展大局,努力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一、围绕党委中心工作主动提供司法服务

 

服从服务于党委中心工作是人民法院开展司法工作的前提条件。审判机关只有紧紧围绕党委工作大局进行谋篇布局,才能更准确、更有效地发挥职能作用。海陵法院要始终不渝地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在司法中服务、在服务中司法,各项工作与党委的中心工作保持目标上同向,工作上合拍,行动上一致,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加力助跑。

 

二、围绕转型升级改革努力搭建司法平台

 

区委十一届四次全会提出了“全力争创全市转型升级先行区”的目标和要求,海陵法院应积极围绕转型升级依法搭建司法平台,要尽最大力量保障新兴产业的发展,想方设法帮助产业转型、促进城乡转型、带动社会转型。要设身处地为企业转型升级着想,拓宽服务领域,延伸服务内容,提升服务层次,最大程度地帮助企业规范经营管理、降低经营风险、提高经营效益。

 

三、围绕宏观经济形势切实加强司法应对

 

紧扣海陵“稳中求进、好中求快”的发展总基调,切实采取针对性措施,有效应对经济增速放缓、企业困难加剧等带来的不良影响。妥善审理涉及企业相互拖欠资金、小微企业资金链断裂、房地产调控等案件,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创新便民利民措施,为广大群众提供更多更好的服务,为发展大局营造良好的司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