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新阳:寻求基层法院基层建设的着力点和突破点
作者:王新阳 发布时间:2013-11-11 浏览次数:1004
基层法院工作是人民法院全部工作的根基,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指出,“推进公正司法,提升司法公信力,关键在基层,重点在基层。”近年来,基层法院的审判执行、队伍建设、物质装备在得到明显改善的同时,也面临着新情况、新问题。要实现“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必须不断夯实人民法院基层基础,不断寻求基层基础建设的突破口。
一、推进基层基础建设要以司法为民为出发点,努力提升诉讼服务水平
司法为民,是人民法院职责的内在要求,是人民司法的重要价值取向。新的历史条件下,基层法院如何满足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如何缩小自我评价和社会认同的差距?在当前社会意识如此关注法律价值与公平正义的大背景下,应更加注重诉讼服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笔者认为,诉讼服务这一概念的提出,既是对司法角色的新定位,也是对法院工作模式的新整合。这就需要基层法院审判执行部门、对外窗口、各个流程的整体联动,构建起各职能部门共同为当事人和社会公众服务的有效机制,使职能配置进一步优化。要加强诉讼服务平台建设,根据不同的需求对象,科学设置立案速裁、服务引导、答疑接待等不同职能的场所,把诉讼流程查询、庭审录像回放、执行措施告知、法官预约等各项工作集中在一个大厅内办理,实行“一站式”服务。要加强诉讼服务与审判的联动,及时认真做好诉讼保全、来信来访跟踪反馈、法律文书上网等工作。要通过每一次开庭、每一次接待、每一份裁判文书,让群众感受到司法的温情。要整合诉讼服务资源力量,加强诉讼服务与社会法律服务的有效对接,将司法服务工作扩展至政府相关部门、街道社区、行业协会。要切实维护民生权益,加强对涉诉弱势群体的司法关爱,做好司法救助工作,把司法为民举措一项一项落实好。
二、推进基层基础建设要以司法公正为落角点,努力打造“铁案”品牌
公正司法是人民法院的生命线。当前,人民群众反映比较强烈、影响司法公正的突出问题,主要是少数司法行为不规范和个别案件枉法裁判。如何能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把每一个案子办成“铁案”,是解决影响公正司法问题的落角点。“铁案”就是要把公正办案放在第一位,切实提升案件质量,使之经得起历史和公众的评判。首先,要加强司法流程管理,建立符合审判工作规律、特点和流程的司法管理模式,完善案件质量评估体系。其次,要加强司法过程控制,注重精细化审判管理,通过建立科学、规范、合理的司法流程,对案件的立案、移送、审理、执行、送达、评查、归档等环节实行动态跟踪,确保司法过程中的每一个细节都有章可循,最大限度地减少司法的随意性。再次,要科学合理配置审判权,积极发挥独任庭、合议庭的审判组织作用,健全分级定案把关机制,把审判权回归合议庭,除少数案件依法经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外,其余案件由合议庭依法独立裁判,法律文书均由审判长审核后签发。要充分发挥本庭法官的研讨作用,业务庭定期召集全体法官对在办典型案件进行研讨,充分听取非承办法官的意见,避免对同一类案件各独任审判员作出不同判决。要发挥人民陪审员的陪审作用,着重吸收医疗、交通、建设工程等行业专家型人才和有一定社会影响的群众加入人民陪审员队伍,狠抓人民陪审员的培训,定期组织他们参加庭审观摩、研讨交流,为他们履行职责创造必要的条件。充分尊重陪审员的评议意见,对重大有影响的案件组织陪审员进行判后答疑和接受媒体采访。最后,要加强对发改案件的评查,采取自我评查、交叉评查、专题评查、随机评查的方式,对案件质量进行剖析讲评,特别注重对存在“隐形”问题的二审维持原判案件的评查,及时总结经验,力促案件质量提升。
三、推进基层基础建设要以司法公开为着力点,努力提升能力素质
司法的公开透明是司法正义实现状况的重要评判标准。加强基层基础建设,要进一步拓展司法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努力满足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实现这一目标,需要法院和法官付出艰苦努力,建立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等平台,从人员、技术、制度等各方面采取措施,实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法院干警要切实摈弃“不愿公开、不敢公开”的认识问题,通过争创“司法公开示范法院”的活动形式提升司法公开水平,彰显法院公开透明、阳光司法、接受监督的决心和实际行动。要突出公开重点,加大典型案件的信息公开力度,把重大影响的案件进行深度公开,使社会公众更好地了解案件审理工作,感受司法工作内在的法治精神和价值追求。要更加注重实质公开,在审判程序全面公开的基础上,最大限度地公开庭审记录、裁判理由和依据,更加主动地告知执行进程。要坚持以信息化技术推进司法公开,实施“数字化法院”工程,建设“数字化法庭”,综合运用计算机网络、多媒体影像、数据库等信息化技术,实现案件庭审全程录音录像、电子存档,让公正可定格、可再现。要通过建立远程视频,大力推行网上送达文书、网上交换证据、网上召开审委会。要注重信息技术的开发与应用,打造网上法院窗口和档案电子查阅平台,实行网上调解、网上委托鉴定、网上查询案件流程。要通过建设执行指挥中心和监察监控中心,不断扩大监督范围,从而实现司法工作质的飞跃。要积极创新司法公开方式方法,建设“司法公开信息查询室”,落实庭审自由旁听制度,强化媒体与司法的良性互动,扩大司法公开的效果和社会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