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湖法院“四个注重”着力维护妇儿权益
作者:唐静 刘艳 发布时间:2012-04-25 浏览次数:299
近年来,建湖法院主动开展富有特色的各项活动,充分发挥法律的预防、引导和规范作用,保护妇女儿童在社会和家庭中的合法权益。
注重保护妇女儿童法律法规的宣传。组织法官走上街头,开展法律宣传和咨询活动;组织开展“妇女维权镇村行”活动,送法到镇,送法下乡;设立巡回法庭审判点,到较偏远的镇村实地开庭,用真实的案例教导群众尊重妇女,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注重妇女儿童依法维权意识的增强。安排骨干法官担任法制副校长,定期上法制课,增强师生的法律意识;邀请向妇联投诉的女性参加维权主题开放日活动,介绍相关法律法规及对维权妇女的司法救助;邀请部分师生参加学生“暑期开放日”活动,让法院的大门向青少年敞开。
注重涉及妇女儿童案件的审理。坚持从快从重的方针,严厉打击严重侵害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刑事犯罪,依法制裁重婚、虐待妇女、家庭暴力等违法行为;坚持“以调为主,以判为辅”的原则审理离婚案件,充分保护女方的合法权益,充分考虑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实际需要,合理作出裁决。
注重贫困留守妇女儿童的帮扶。开展法官“送温暖”活动,梳理并列出案件中部分困难妇女及儿童名单,看望他们并为他们送去慰问品和慰问金;积极开展“庭校共建”活动,组织法官定期走进校园,做好对留守儿童的心理疏导工作;充分发挥少年法庭职责,做到寓教于审,惩教结合,教育感化未成年犯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