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错了,我对不起刚临盆的妻子和刚出世的孩子。”站在被告席上的毛某声泪俱下地忏悔道。近日,泰州高新区法院以强迫交易罪判处毛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二千元。

 

2013514日的中午,毛某在其朋友张某家中吃饭。两人久逢知己千怀少,你来我往几番下来不甚酒力的毛某喝得有些高。席间张某无意间向毛某哭诉道:“近日找邱某的公司租车拉砖渣一直没有成功,苦恼极了!”邱某一听兄弟有难仗义之情油然而生,拍着胸脯对张某说:“此事包在我身上,我曾因邱某的事吃过三年官司,他一定会卖个面子给我”。说罢,便前往邱某公司。可谁料到了公司邱某并不在,其儿子态度较生硬地以近日用车紧张无法安排为由一口回绝了毛某。毛某顿感颜面无存,借着酒精的催化,冲动地对邱某之子及其员工袁某一顿拳脚相加致二人受伤,经鉴定袁某头皮创伤,构成轻微伤。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毛某以暴力手段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强迫交易罪。鉴于其主动投案认罪态度较好,有悔罪表现,主动交纳罚金。依据我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一百七十二条之规定作出如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