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12,张三自建简易房屋,请了几位朋友帮工,邻居李三主动要求参与帮工。张三考虑到他干活不勤快,就婉言谢绝,李三以为张三是怕他要报酬,便一再说他这样做完全是看在邻居的情分上,不要任何好处,坚持要求参与帮工, 张三只好默许。房子封顶时,李三站在房顶上边提泥浆时,不慎脚下一滑,从三米高的地方摔了下去。李三左腿骨折,住院一个多月,花去医疗费1万多元,他认为自己是帮张三盖房才摔伤的,便要求张三赔偿医疗费。张三却说:“当时我拒绝你帮工,你偏要干,你自己摔断腿与我没有任何关系,我不应承担任何费用,出于人道主义,我买了营养品看过你了,你就不要痴心妄想再要什么医疗费了!”协商不成, 李三把张三告到了法院。

 

法院审理后认为,“帮工人因帮工活动遭受人身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可以在受益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李三为张三建房帮工,虽然张三明确拒绝,但李三坚持帮工对于张三建房来说是有益的行为,张三是受益人。“当事人对造成损害均无过错,但一方是为对方的利益进行活动的过程中受到损害的可以责令对方或受益人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

 

经法庭释明法律,当事人均同意调解。近日,张三当庭一次性支付李三经济补偿8000元。(文中人名皆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