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山法院四措并举提升审判效率
作者:邵博 许浩 发布时间:2013-11-08 浏览次数:522
徐州市泉山法院以制度革新与内部挖潜为突破口,克服案多人少的困难,不断提升审判工作的质效.今年年1-10月,泉山法院共结案7506件,较去年同期增加648件,法定正常审限内结案率达到98%以上,远超过良性评价标准。
完善审限管理,实行动态监控。构筑以《关于加强法定正常审限内结案管理的规定》为制度基础、“四项”未结案件月通报》、《各类案件临界审限每周提示》、《审判管理工作通报》、《均衡结案情况通报》等为载体的日常审限管理体系,强化审限预警管理,对案件审判环节实行动态监控和效率管理。
建立通报制度,加大监督力度。建立监督控制长期未结案件的长效机制,制定并实施了《关于监督控制长期未结案件的实施办法》,建立长期未结案件周通报制,对清案情况每周通报,对清理工作缓慢、措施不力的部门和法官点名通报,通过此项措施,起到督促法官,提高审判节奏。
规范节点管理,提升审判效率。实施《关于规范民商事案件节点管理的规定》,设计科学、合理的时限管理,通过规范民商事案件审判流程的各个环节,尤其是对诉讼保全与实施、管辖异议审理与实体裁决、上诉案件移送等涉及多个部门协调工作的环节进行规范,达到节约审限和流程。
开展专项评查,及时解决问题。由院审管办对超过法定审判期限未结的案件进行季度专项评查,寻根觅源,找出影响案件超法定正常审限内审判的症结所在,制定有实效性的、可操作措施,予以及时解决,以确保审判流程畅通无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