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征法院多举措严防船企案件虚假诉讼
作者:曹胜 发布时间:2013-11-08 浏览次数:497
近年来,因仪征沿江船企整体效益下滑,部分船厂出现资金链断裂,以船厂及其实际经营者为债务人的经济纠纷增多,仪征辖区内船企诉讼高发,为维护法律权威,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仪征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严格把关,谨慎甄别,严防和打击虚假诉讼。
严把立案审查关,建立立案告知和严格审查制度。针对船企案件,在立案审查时向每起案件当事人告知虚假诉讼所要承担的严重法律后果,严格审查原被告双方身份及关系、委托代理人与双方当事人关系、原被告起诉的事实及证据等内容,对查实系虚假诉讼的,裁定不予受理,并按照民事诉讼法关于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规定严格处理。发现可能涉及虚假诉讼的,在卷宗中备案予以提示案件承办人。
严把证据认定关,规范民事诉讼证据的审查。要求承包法官加强对证据的审查,尽可能查清案件的真实性,即使是原被告陈述高度一致的事实,仍要求当事人提供必要的证据,并严格审查,不轻信当事人的自认,在调解笔录中详细记录双方恶意串通侵犯他人合法权益,将自行承担连带民事赔偿责任以及可能承担的刑事责任。
利用信息系统,建立法院内部案件信息共享制度。利用法院内部案件信息系统,通过查询平台了解该院所有涉船企业的审理、执行案件信息,并按各个船企分类登记,建立台帐,加强审理、执行承办人的信息共享与联系,着重加强对近期涉船企业诉讼多发,多次被起诉案件当事人的审查。
加强法官责任意识和司法审判能力建设。一方面加强对法官的教育,增强承办法官责任意识。另一方面,要加强法官的业务培训,通过资深法官与年轻法官交流经验,定期召开典型案件研讨会等形式总结虚假诉讼的表现形式、识别技巧,增长法官的审判经验和技巧,严防虚假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