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债的加入与债的转移
作者:周爱兰 发布时间:2013-11-07 浏览次数:1089
债务的承担,在我国民法理论中又称合同义务的转让,是指不改变合同的内容,债务人将其合同义务全部或部分地转移给第三人。债务人将其全部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由该第三人取代债务人的地位,叫做免责的债务承担。债务人将其合同义务部分地转让给第三人,如果该债务人与第三人连带地向债权人负责,叫做并存的债务承担。并存的债务承担在民法理论中又称债务加入,是指债务人并不脱离原有合同关系,由第三人加入到合同关系之中,并由第三人与债务人共同向债权人承担债务。台湾著名法学专家史尚宽在《债法总论》一书中将并存的债务承担定义为“以他人之债务有效的成立为前提,第三人以担保之目的,对于同一债权人新负担与该债务于其承担时有同一内容之债务契约,谓之并存的债务承担或重叠的债务承担,亦称债务加入或共同的债务承担。”我国著名法学家王利明、崔建远在合著的《合同法》一书中将这一概念界定为,债务人并不脱离合同关系,而由第三人与债务人共同承担债务,该种并存的债务承担成立后,债务人与第三人成为连带债务人。
由此可见,债务加入应具备以下条件:一是债务加入须以原已存在的有效债务为前提,原有债务如果是无效的,债务加入则不发生效力。原有的合同关系虽有可撤销或解除的原因,但在未撤销或解除前,仍可成立债务加入。二、债务加入系因第三人以担保债的履行为目的加入到原有的合同关系中。同时并不免除原债务人的义务,第三人成为主债务人之一,与原债务人共同向债权人履行债务。债权人可以单独要求第三人或债务人履行全部债务,也可以要求第三人与债务人共同履行全部债务。三、第三人加入后所承担的债务应与承担时的原债务具有同一内容,不得超过原债务的限度,同时所承担的范围也是以原债务为限。承担后发生的利息及违约金、所受损害赔偿等,应一并承担。四、债务人不因第三人的行为而免除债务。五、第三人应对债权人就债务与债务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六、第三人加入债的关系后,得以原债务人对抗债权人的事由而对抗债权人。
能够引起债务承担的原因,有直接基于法律规定的,如《继承法》第33条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有基于单方法律行为的,如附义务的遗赠,在遗赠发生效力时,即同时成立债务承担。不过最常见的是依第三人与债权人之间或者第三人与债务人之间订立债务承担的合同。
免责的债务承担通常又称为债务转移,是指第三人取代债务人的地位而承担全部债务,使债务人脱离合同关系。分为第三人与债权人订立债务承担合同和第三人与债务人订立债务合同两种方式。第三人与债权人订立债务合同时,债务人于债务承担合同成立时移转于该第三人。该第三人成为债务人,原债务人则脱离合同关系,不再向债权人承担义务。第三人与债权人之间订立债务承担合同,为不要式行为,不以特定方式为必要。主要当事人就债务承担达成合意,即发生债务承担的效力。在第三人与债权人订立债务承担合同,由第三人承担债务时可证明债权人已经同意由该第三人履行债务,债务承担合同即应有效。第三人与债务人订立债务承担,自债务人与第三人达成关于移转债务于第三人的合意时成立。债务承担合同的订立及其效力,适用民法关于意思表示的规定,例如,第三人应为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人,债务承担不得有违法原因,当事人的意思表须无瑕疵等。债务承担合同有无效或者可撤销原因,被宣告无效或者被撤销后,不发生债务承担的效果,债务人仍应负担其债务。免责的债务承担有如下效力:第一债务人脱离合同关系,而由承担人直接向债权人承担债务;第二,债务人基于合同关系所享有的对于债权人抗辩权移转归承担人;第三,从属于主债务的从债务移归承担人负担,但该债务专属于原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债务转移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的债务转移是指债务人将合同义务的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债务转移应经债权人同意。通常所说的债务转移一般是指狭义的债务转移。债务加入和债务转移具有一定的联系,表现在合同的主体都包含债权人、债务人和第三人;都存在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情形;所转让的债务都必须是合法的并具有可转让性。但二者存在明显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一、二者构成的条件不同。债务加入是由第三人和债权人达成协议或单方向债权人承诺偿还债权人的债务。因债务加入并不消灭原债务人的债务,对债权人有益无害,只要债权人接受即可。债务转移需经债权人同意,如果未经债权人同意,债务转移对债权人不发生法律效力,原债务人不因此退出其与原债权人的合同关系;。二、承担债的主体不同。债务加入,承担债务的主体为第三人和原有债务人;债务转移,承担债务的主体为第三人,原债务人不再是义务履行人。三、二者的法律特征不同。债务加入,第三人和债务人均是合同的主体;债务转移后,合同的主体由债务人变更为第三人,原债务人不再是合同的主体;四、法律后果不同。债务加入,第三人、债务人和债权人之间形成债权债务关系,第三人与债务人就同一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债务转移,第三人与债权人之间形成债权债务法律关系,免除了原债务人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