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湖法院在院内挑选多名政治、业务素质高,熟悉网络操作,有较强沟通能力的青年法官,组建成“失足少年帮教志愿者”,推行每1名青年法官与2名未成年犯的“一带二”结对帮教模式,互加QQ好友,发掘青年法官与受帮扶对象对网络以及其他新鲜事物的共同兴趣,拉近双方的距离,实施情与法的双重帮教。

 

2010年,从宿迁来建湖打工的徐某,出身农村因饥饿难忍,持水果刀闯入一看守鱼塘的平房内,向守护鱼塘的老大爷索要5元钱涉嫌构成入户抢劫,当时他年仅15岁。经过庭前审查,承办法官了解到徐某家庭生活困难,平时表现较好,学徒过程中因与师傅发生口角出走后一时冲动作案,犯罪后果较轻。

 

庭前的真情沟通、庭上的谆谆教悔,徐某悔恨交加,流下了忏悔的泪水,请求法官给他改过机会。考虑徐某系初犯,且为未成年人,作案时主观恶性不大,案发后主动悔过,适用缓刑有利于对他的挽救和改造,该院最终依法对徐某从轻处罚,适用了缓刑。

 

判决生效后,徐某为谋生计继续在建湖打工,因为犯过错误加之亲人不在身边,缺乏关心和开导的徐某日感压抑,甚至在QQ日志中暴露出自暴自弃的倾向,在判后回访中承办法官得知该情形,向该院QQ结对帮教负责人反映该情况。该院立即指派一名同样出身农村的31岁刘法官担任徐某的帮扶员。刘法官主动添加徐某为好友,初期徐某感觉惊讶,然而出于同样出生农村刘法官的好奇,他添加了刘法官为好友。在双方的聊天过程中,刘法官讲述了自己从农村走出来的奋斗历程,以及遇到的一些挫折,也认真倾听徐某的问题。

 

在一段时间的网上交流之后,徐某对刘法官逐渐从到认同,从认同到信赖,在刘法官的关心和鼓励下,逐渐从曾经犯罪的阴影中走出来,积极的对待生活,更为严格的要求自己,如今,他已真正成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在昆山从事室内装潢。在面临一些重大的决定时,徐某仍习惯征询刘法官的意见,帮扶员与受帮扶者的关系演变成真正的友情。

 

“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在今后的生活中,要遵纪守法,学会感恩,珍惜青春……”徐某QQ签名中的一行字,让刘法官与帮扶组的其他成员感觉成就感与自己工作的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