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咬人昔日邻里起纷争 好法官悉心调解息风波
作者:梅小薪 杨小英 发布时间:2008-10-17 浏览次数:1120
本网盐城讯:东台法院安丰法庭近日审结了一桩因动物致人损害赔偿纠纷的案件,被告当庭支付了原告的医疗费等各项费用计1800元,双方握手言和。
今年8月,安丰法庭受理了原告孙某与被告顾某动物致人损害赔偿纠纷一案。庭审中,原告孙某诉称,
考虑到双方当事人是邻居,又都是老年人,法官决定对双方进行法律宣传,告知他们,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经过法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调解,双方当事人深受感动,自愿达成协议,被告顾某赔偿原告孙某1800元。被告顾某当庭履行了给付义务,双方握手言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