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邢老师和法官们的细心做工作,这个家就散了……”111日,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人民法院林集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双方当事人吵闹三年之久的离婚案件。

 

2011年国庆节,小张和小陈组建幸福的家庭。但婚后因性格差异,导致双方经常吵打,小陈以感情不和为由向林集法庭提起诉讼要求离婚,后被法院驳回起诉。2012年,小陈生一个女儿,但双方矛盾依然激烈。201310月,小陈再次向提起诉讼,法官们了解,小陈和小张之间没有什么大矛盾,主要是因为80后的个性差异,况且还有一个刚满周岁的小孩,双方父母也不同意他们离婚,本案最好调解和好。

 

于是,法庭邀请林集镇远近闻名的好教师,同时也是小张和小陈的中学老师刑正声参加陪审。在庭审前和庭审中,他从自己多年教师的角度指出离婚对小孩心灵带来严重创伤,不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的后果。从与当事人多年相识且是同村的角度,以自己家庭为例讲述了家和万事兴的重要性,指出夫妻之间应该相互尊重、相互包容,造成的今天局面双方都是有责任的。经耐心的疏导,小张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希望小陈原谅自己,最终小陈向法院申请撤回起诉。

 

近年以来,为了最大限度发挥人民陪审员的作用,该院不断创新人民陪审员工作举措和方式方法,对于涉及婚姻家庭、邻里、土地等涉农纠纷,选择合适的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的审理调解工作。案件调解中,法官以法说理,陪审员以情动人,找准当事人双方矛盾焦点,化解双方怒气和误解,减少双方当事人之间、当事人与法院之间的对抗,避免矛盾的激化,敦促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编外法官”和审判员优势互补,共同对当事人进行释情、析理、明法,促进矛盾的化解,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