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阳法院:集中学习建筑材料买卖合同典型案例
作者:吴业男 发布时间:2013-11-07 浏览次数:588
今年以来,丹阳法院民二庭集中受理的建筑施工材料定作、买卖合同纠纷大幅增加;仅1-10月份全庭受理的建筑工程施工领域的混凝土定作、买卖合同纠纷数量48件,较去年全年受理同类案件数量上涨近10个百分点。针对这一情况,日前,该院民二庭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召开会议集中学习省高院下发的建筑施工材料买卖中的表见代理典型案例。
从受理的建筑施工相关案件来看,目前建筑施工过程中,因为工程标的层层转包,个人挂靠建筑施工企业经营而产生的,合同签订不规范、合同主体不明确、无权代理、表见代理现象普遍,甚至是私刻印章等诸多问题。同一领域集中爆发的案件数量增加、案件类型趋同也对审判工作明确把握重点、规范审判标准提出了新的要求。
该院民二庭周强庭长要求全体审判人员要充分重视建筑施工领域案件纠纷案件标的较大、合同签订主体与履行主体复杂等特点。在审判工作实践中,不断加强相关理论学习,认真分析案件重点、细致分析证据的时效性和有效性,及时做好案件汇报、讨论工作,努力提高此类案件审判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