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法院《关于依法及时保障当事人诉权的规定》、《关于进一步提高诉讼服务质量的规定》施行后,崇安法院积极行动,从细节做起,推出温馨提示、及时引导、便民服务、监督落实四到位工作举措,切实保障当事人依法行使诉权。

 

温馨提示到位。统一审查受理机构,由诉讼服务中心立案窗口统一审查受理各类案件,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告知具体解决路径;立案窗口放置法律知识宣传折页、常见诉讼起诉材料清单等,供当事人取阅,帮助当事人更好了解诉讼程序;制作发放《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虚假诉讼风险后果告知书》,以书面形式提醒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需要注意事项,引导当事人依法行使诉讼权利,防止出现虚假诉讼等违法诉讼行为。

 

及时引导到位。设立导诉台,安排专人为来访来诉群众提供咨询,指导当事人用最短时间、最低成本、最好方式解决矛盾纠纷;加强诉讼引导,对前来诉讼的当事人,主动进行法律释明、风险告知,对诉讼确有困难的当事人,通过制作口头起诉笔录等方式给予必要的法律帮助;落实首问负责制,首位接待来访当事人的工作人员作为责任人,必须接待至来访事项全部完成。

 

便民服务到位。积极贯彻最高院《关于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推动全国法院立案信访窗口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搭建一站式诉讼服务平台,为当事人提供全方位诉讼服务。推进网上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完善文书下载、预约立案等功能,为当事人提供在线诉讼服务;延长服务时间,工作人员每天提前半小时到岗,午休期间安排专人轮流值班,遇有来诉来访事项无法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办结的,主动延长服务时间至事项办结;开辟绿色通道,对涉及老人、涉暴妇女等特殊群体的案件,采取预约上门立案等措施,方便其行使诉权,对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依法为其办理诉讼费减缓免手续。

 

监督落实到位。公示张贴省法院相关规定,公布举报投诉电话,发放工作监督卡,设立意见收集箱,及时收集当事人对法院立案工作、诉讼服务工作的意见建议,主动接受监督,以切实提高诉权保障工作水平;加强审务督察和司法巡查,对于群众举报投诉的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况,及时调查核实,严肃追究责任人员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