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统计,目前全国微信用户已突破3亿,“微信”这款交友软件已渐渐融入人们的日常生活。与此同时,因微信交友不慎而引发的犯罪案件也正逐渐增多。日前,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法院就审理了一起与微信有关的盗窃案件。

 

20134月底,被告人张某从黑龙江老家来到无锡打工。不久后,曾在部队服役的杨某就在无锡找了一份保安的工作,虽然月薪不高,但是勉强也能维持自己的生活开支。

 

今年5月的一天,正值杨某在岗值班,无聊之余,他拿起了手机,玩起了微信。想起自己目前还是单身,杨某就想用通过微信找一个女友。几天后,通过微信平台,他认识了一个网名为“小痞子”的女子。

 

该女子不是别人,正是本案的受害者杨某。

 

杨某今年28岁,老家在安徽,也是只身一人在无锡打工。在一番闲谈之后,两人互生好感,虽然张某小杨某3岁,但见面后,俩人都觉对方颇有眼缘,便确立起了男友朋友的关系。

 

此后,张某就三天两头到杨某租住的房子与其约会,并在杨某同意的情况下,到路边小摊配了一把杨某房门上的钥匙。615日晚上9点,张某又一次来到杨某家中,而这一次,两人却因为一点小事而发生了争吵。张某一气之下,便独自离开了。

 

当天晚上,杨某便发信息给张某,告诉张某双方的脾气不合,还是早点分手算了。

 

收到信息后,张某越想越生气,产生了欲要报复杨某的想法。

 

第二天晚上,张某偷偷的来到杨某租住的地方,潜藏在其家中。晚上10点左右,杨某下班回家后,和往常一样准备洗澡睡觉。但是,当其洗好澡后,却发现自己包里的几百元现金和一只三星手机竟然“不翼而飞”了。

 

杨某当即想到,肯定是张某将其财物窃走了,于是便与张某取得了联系。未料,张某却对此事抵死不认。无奈之下,杨某选择了报警,张某不久后即被警方抓获。

 

最终,无锡市滨湖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入户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依法判处张某有期徒刑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