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债务人曾对债权人叫嚣:“法院判决了又怎样,还能把我关进去?!”逃债会坐牢吗?近日,邗江法院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机关算尽太聪明

 

去年底,邗江法院判决王某须在判决书生效之日起10日内偿还原告张某的货款共人民币10万余元。“如果我没钱,法院就拿我没办法!”收到法院的判决书后,王某打着这样的如意算盘开始了逃债行动。之后在短短5天之中,王某火速将自己坐落在市区的一套房屋过户给妻子的表妹,然后马不停蹄地又将以抵押贷款购买的一辆轻型货车过户给自己的亲哥哥偿还未到期贷款,解除了抵押。做完这些以后,王某“气定神闲”地告诉法院,他一无所有,无法执行生效判决!

 

他不是有财产吗?原告张某对王某自称“一无所有”的话很诧异,于是,张某也开始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悄悄展开调查。这才发现王某转移财产的事情!张某迅速将此事告之法院,法官立即前往房管局和车管所去查询,果然,王某已将财产转移给了自己的亲属。法官向王某问及此事,王某说,我欠人家的钱,欠债还钱很正常嘛!

 

聪明反被聪明误

 

法院依法认为,不管王某欠亲属的债务是否合法存在,对于已生效的民事判决的债务,原告张某应当有优先获偿权!王某转移财产的行为是无效行为。王某对于法院早就下达的执行通知书仍然不予理睬。法院在多次督促王某履行债务无效后,法院对王某实施司法拘留,但王某仍拒绝履行。

 

因王某不还债的行为已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因而法院依法将有关的证据转移给公安局。不久王某被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这时,惊慌失措的王某才在亲戚帮助下偿还了欠张某的款。但为时已晚。

 

近日,法院一审判决王某对法院的判决有执行能力而拒不执行,采取变卖私有房屋和汽车的手段,逃避执行,情节严重,其行为已经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