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得车库建设工程合同后,将工程违法转包给他人,一男子受雇从事搭棚因触电摔伤,转包方与雇主一同赔偿雇员损失。近日,镇江开发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这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转包方与雇主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2014年8月,张某承揽了某单位建钢架铁棚车库工程,之后将该工程转包给刘某。2014年10月,刘某雇请姜某在工地做事。当月17日,姜某在车棚棚顶做事时触电跌落受伤,经法医鉴定为伤残九级。事故发生后,姜某要求刘某赔偿此事事故全部损失,故诉至法院要求其赔偿各项损失130000元。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主持当事人及案外人调解,刘某认识到自身作为雇主必须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而案外人张某明知刘某不具备工程建设资质而违法转包给他人,自愿承担一定的责任。经调解,被告刘某赔偿原告姜某医疗费等各项损失88000元,其中案外人张某自愿承担其中的29000元,原告姜某、被告刘某放弃向张某、发包方就该案主张赔偿权利。至此,该案妥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