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4日,南通中院出台《关于开展法治型机关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从四个方面在全市法院开展法治型机关创建活动。

  建立责任体系。中院党组专题活动实施方案,明确创建目标,制定创建标准,落实创建任务,细化创建责任,层层签订责任书,逐一分解到中院各部门和各基层法院。各职能部门加强督促检查、追责问效,采取通报、汇报会等形式健全责任机制。

  修订完善制度。对现有工作流程、工作制度进行彻底清查,制定出台各类会议纪要,清理修订完善各类规章制度。实行教育、约束、监督并重,群众举报投诉和新闻媒体反映的问题得到认真查处并及时反馈。进一步完善互联网案件信息查询系统,确保裁判文书上网数量达到规定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