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开发区法院书记员队伍迈向职业化
作者:徐吉梅 发布时间:2013-11-04 浏览次数:635
“有了这些制度,我们书记员就有自己的晋升体系了,以后更要好好干了”。日前,在镇江经济开发区法院九楼会议室,书记员王盈拿着该院印发的书记员相关制度文件高兴地记者说。
原来,该院为加强书记员队伍建设,促进书记员素质增强和工作能力提升,经该院党组研究并报经镇江新区组织人事部同意,出台了《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办法(试行)》、《合同制书记员职级评定和薪酬管理办法》、《聘用合同制人员职级初评方案》,对书记员进行市场化招录、职业化管理、专业化使用,在全省率先实行书记员职级评定,推进书记员管理制度改革, 引入竞争和激励机制,建立上下浮动的奖惩机制,实行三等九级制。
市场化录入,即对书记员实行市场化招录。书记员招录方案由法院商请新区组织人事部确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的原则,以“高学历、高素质、高水平”为录用标准,经笔试、计算机录入测试和面试,择优录用。被录用的,由镇江新区劳动服务有限公司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法院工作,派遣期为二年,试用期为二个月。试用期内,能胜任书记员岗位工作的,确定为初级一等书记员,并颁发资格证书;不能胜任书记员岗位工作的,由镇江新区劳动服务有限公司负责解除合同。派遣期满,考核法律基础知识、规章制度、计算机录入技能和日常工作表现等。合格的,由法院与被录取者签订聘用合同;不合格的,由镇江新区劳动服务有限公司负责办理解除手续。录取者的表现和考核情况,由法院向镇江新区劳动服务有限公司反馈。录用及合同签订情况报新区组织人事部备案。
专业化使用,明确工作职责,书记员主要办理庭前准备过程中的事务性工作、检查开庭时诉讼参与人的出庭情况与宣布法庭纪律、承担案件审理工作中的记录工作、整理装订归档案卷工作、完成案件信息的录入工作、配合法官送达法律文书工作以及完成法官交办的其他工作。对新招录的书记员统一进行专业技能培训,培训内容包括职业道德、审判纪律、速录技能、文书送达、卷宗退档、内勤管理等,培训结束进行考核,合格者颁发资格证书。书记员分配到各庭局后,在法官的指导下工作,强调工作的协调与配合,减轻法官事务性工作;
职业化管理,对书记员实行单序列管理。按照统一管理、条线使用的办法,由院办公室负责对书记员合同的订立、考核组织、职级明确、解除合同和辞退等管理工作,日常工作表现由主管法官提出意见,部门负责考核;审判质效和笔录制作、卷宗装订等业务技能,由审判管理办公室负责考核;廉洁司法由纪检监察部门负责考核。书记员职务等级分为3等9级,依次为初级、中级、高级,每级分为三个等次。拉开薪资档次。建立上下浮动的奖惩机制,工资收入与技能、业绩挂钩。书记员职级晋升结合工作作风、工作质效、遵章守纪和服务年限等,经考核逐级晋升。表现突出者,报经新区组织人事部批准可越级晋升。符合晋级条件的书记员,需通过等级晋升考试。重点考查法律基础知识、规章制度、各种笔录、计算机录入和卷宗装订等。书记员的职级,经过考核有升有降,最高等级书记员不再晋升,最低等级书记员不再降等。
该制度实施以来,极大地激发了书记员的活力与干劲。原先最为难缠的“卷宗归档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从该院办公室通报的催要数据看,8月底该院尚有1000余件案件卷宗未归档,而在制度后一个月的时间,全部归档到位;书记员与法官的配合明显融洽,当事人对书记员工作作风的投诉亦下降3%;办案组的效率提升了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