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兔子不吃窝边草”,左邻右里应该互相帮衬,可偏偏就有这么一位,将歪脑筋打到了楼下邻居家里,为晒被子借来钥匙,窃得人民币四千多元。近日海门法院经过审理,判决被告人小陈犯盗窃罪,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

 

小陈是黄家过门不久的媳妇儿,平时老黄夫妇对她关爱有加,小黄对妻子也是百般呵护。虽然并不是富裕之家,但小黄和小陈的日子过得也是平静和乐,但这样的日子在20138月的一天画上了句号。

 

当天早晨八点多,阳光不错,小陈准备将家里的被子晒一晒。由于家住五楼,阳台比较小,她就想到了借用四楼邻居的阳台一用。四楼的住户杨大爷夫妇俩平时吃住在底楼车库里,晚上才回家睡。小陈到车库和他们一说,杨大爷爽快地就把钥匙给了小陈。

 

把被子晒到杨大爷家后,小陈环顾四周,不禁有了些想法。杨大爷家是拆迁户,家里一定有点钱,既然来了,不如偷点走?想到这里,小陈开始翻箱倒柜,她很顺利地在床头柜抽屉里找到一把小钥匙,将锁着的五斗橱打开,找到3000多元人民币,将钱放进口袋口她又将五斗橱锁好,将小钥匙放回原处。随后把家门钥匙到底楼还给杨大爷的时候,小陈心跳地如擂鼓一般,但是杨大爷并没有发现什么异常。

 

到了上午十点多,小黄打电话来,说天色已变要下雨了,让小陈把被子收一下。于是小陈再次到底楼车库向杨大爷借了钥匙,在收被子之后,又从一个没上锁的皮箱内窃得一个黑色钱包,内有人民币一千多元。

 

回到家后,小陈左思右想,就怕事情败露。但是一摸到口袋里厚厚的那沓钱,她又安慰自己:没事的,要是过了几天他们才发现钱不见了的话,肯定是不会怀疑到自己身上去的。

 

第二天,在丈夫小黄前往上海办事之后,小陈也立马收拾东西找了个借口回乡下娘家了。说来也巧,就在那天中午杨大爷想去打牌,这才发现皮箱里的黑色钱包没有了,经过查找之后,五斗橱里的钱也不翼而飞。想到昨天借给五楼钥匙,小黄今天又一早去了上海,杨大爷认定:肯定是小黄偷的!上楼和老黄夫妇一讲,老黄慌了,当即一个电话打给小黄:“儿子,你是不是偷了杨大爷的钱?赶紧回来吧!”这一下弄得小黄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他坚决进行了否定。于是老黄再次打电话给儿媳妇小陈,小陈当然也一口咬定没有偷。

 

既然找不到小偷,杨大爷的子女便帮着父母报了警。得知报警之后,小陈辗转反侧了一夜,还是决定回到公婆家,低头承认是自己偷的钱。可惜为时已晚,虽然将窃得的四千多元如数返还给杨大爷,但小陈还是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一时的头脑发热换来的是沉重的代价,自从法院判决之后,小黄也不怎么爱搭理妻子了,公婆更是成日里唉声叹气。兔子吃了窝边草,面对邻居的冷眼,小陈感觉抬不起头来,对自己之前的行径后悔万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