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五兄弟殊途同归的刑狱命运
作者:文轩 发布时间:2013-11-04 浏览次数:251
古有“七子出征为保国,杀身染血雁门平”的杨家将,凝聚在杨家将故事中的前赴后继、忠心报国的伟大精神始终闪耀着璀璨的光芒。今有邳州一家五子寻衅滋事、欺行霸市、枉法犯罪“前赴后继”的领受了刑罚,受到了法律的严厉制裁,相比之下实在是令人可悲可叹!
邳州某镇一家五兄弟,其中四人均有犯罪前科,但是法律的制裁并没有能够让他们浪子回头、洗心革面,相反的却助长了他们的嚣张气焰,一再地挑战法律的威严。2012年1月30日至2013年6月5日对这个大家族而言具有特别的意义,因为一家五兄弟相继被判入狱,他们的累累罪行让人无法饶恕。
老大曾于2000年因犯重婚罪被判处刑罚。2000年10月因耿某不与其做生意便对其进行辱骂、殴打;2003年以来伙同老三控制客车线路,强迫中巴车车主们缴纳“大客费”;2004年5月在邳州市某镇先后无故殴打开修理农机门市的时某;2008年6、7月份的一天因徐某收购金蝉壳的价格比自己高便在游戏厅里伙同“三虎”辱骂、殴打徐某;2008年6月份依靠其家族势力,受雇于某超市,以当“保安”的名义,每个月收取保护费;2009年6月份以来霸占多地生猪收购市场,采取恐吓、殴打、惩罚等手段,强迫讲行人(俗称猪行板)向其缴纳 “头子”钱;2009年3、4月份的一天,因时某不继续给其拉盖房子所需的石子对时某进行殴打;2010年4、5月份的一天,因吴某不用其餐具对其进行殴打;2011年5月以某颗粒厂内排出的废水太臭,无法在对面盖饭店为由,向场长孙某强要烟、酒等物品。2011年6月18日被公安机关抓获。
老二曾于1996年因犯流氓罪被判处刑罚。2005年1月无故殴打到某村陆山上查看情况的村民魏某,并持砍刀将魏某脚踝部砍伤;2005年6、7月份,因高某拒绝其参与合伙经营其投资兴建的采石场,便经常带领他人到采石场内,恐吓、殴打工人,致使采石场无法正常经营,后被迫关闭;2008年1月以来,在其经营的采石场采矿许可证过期后,仍然组织他人继续非法开采矿山,非法开采灰岩矿石量10.46万吨;2010年秋天,从某农资门市购买硝铵,带领周某、吕某、赵某(以上三人另案处理)等人在吕某家中制成爆炸物1000余斤。2011年6月18日,邳州市公安局刑警大队民警将其抓获。
老三无犯罪前科。2003年以来,伙同老大为了控制客车线路,先安排其侄子给在该线路经营的某大客车卖票来打压其他中巴车,后又伙同他人承包两辆即将报废的大客车在该线路经营客运业务,依靠其家族势力,通过挤压车次班点、争抢客源等手段打压其他中巴车,强迫中巴车车主们缴纳“大客费”; 2010年2月,在邳州市某酒店住宿期间,因洗澡不慎摔倒,遂以腿被摔伤为由,不接受酒店安排其到医院治疗要求,而在酒店免费住宿15天。2011年6月18日被公安机关抓获。
老四曾因犯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赌博罪被判处不同程度的刑罚、因吸食毒品被邳州市公安局行政拘留10日。2000年12月份因强卖某村集体的杨树被拒绝,后得知杨树被周某买走,遂对组长王某、周某殴打,迫使周某退出,并将杨树卖给另一人;2003年1月份,以协调关系、请喝酒、吃饭为名私吞陈某工程款;2004年5、6月份,以自己的朋友要开办胶厂为名,恐吓、威胁同在该镇干胶厂的王某并索要钱财,同时还以为王某要债为名,将其一张欠条拿走,并未将索要来的欠款交给王某。2012年2月13日被公安机关传唤到案,其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
老五曾因犯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011年3月份,伙同周某通过言语恐吓、阻挠施工等方式,从李某处强行索要财物;2002年至2011年3月,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强拿硬要他人财物,随意殴打王某、许某、魏某三人。2011年6月18日被传唤到案对上述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经法院审理认为,老大随意殴打、辱骂他人,情节恶劣,强拿硬要他人财物,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与重婚罪实行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老二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造成矿产资源严重破坏;非法制造爆炸物;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其行为分别构成非法采矿罪、非法制造爆炸物罪、寻衅滋事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老三、老四、老五寻衅滋事,强拿硬要他人财物,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老三、老四判处有期徒刑四年,老五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