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45月份时孙女士通过QQ聊天认识赵某某,赵某某跟孙说他在市外事局工作,后来经常聊天就熟悉了。201010月左右,赵某某说在外地出差现金被人偷了,就让孙女士借300块钱给他,孙就打了300块钱到赵某某卡上。过了半个月赵某某又说身上没钱了急等着用钱,又打孙女士电话借钱,她打了2600块钱到赵某某卡上。过了半个月左右,孙女士打电话说她朋友看中一块地想开加油站,问赵某某能不能找人帮忙办加油站的手续,赵某某说赵某某弟弟赵某跟省商务厅厅长关系不错,保证能把证办到。其实,赵某某跟孙女士讲的都是瞎话,但孙求办证心切轻信赵的连篇谎话。过了大概两个月时间,赵某某打电话给孙女士说办证的事情需要钱送礼,先后三次找孙女士要钱,孙女士心想舍不得孩子套不住狼,分三次汇了35000元到赵某某的银行卡上,在打最后一笔一万元钱时孙女士说她没钱了,赵某某又通过银行还她4000元,打消了孙女士的任何合理怀疑。后来孙女士问赵某某办证的事情怎么样了,赵某某讲保证给她办好。事情就一直拖着,孙女士可能察觉到什么了就开始找赵某某要钱,后来赵某某就把手机号码换了。原来,孙女士打给赵某某的钱并没有拿来送礼,而是被赵某某拿去买彩票、还债了,事实真相大白,孙女士幡然醒悟,原来自己认识这么久的QQ好友是个彻头彻尾的大骗子。

 

近日,我院开庭审理了此案,被告人赵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欺骗方法,取得孙女士信任,让孙女士误认为通过赵某某花钱送礼能办好开加油站的手续,成功地诈骗四万一千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最后,我院判处赵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对于赵某某的违法所得,予以追缴,返还被害人孙女士。

 

警示:社会上有些人为了走捷径钻空子,梦想着能攀上管用的“大官”,花钱找门路送礼,这种扭曲的办事观念,驱使受害人轻易就上当受骗,掉进犯罪分子挖好的陷阱里,最后不得不以万元损失换回一个深刻的教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