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系安全带被甩出车外 30余万元医药费自己埋单
作者:欧平 发布时间:2013-11-01 浏览次数:271
吴某驾驶轿车未系安全带,发生交通事故时被甩出车外,头部遭受重伤,现已花去医疗费近40余万元。近日昆山法院审结了这起交通事故。
2013年7月9日,吴某驾驶轿车在昆山市巴城镇与陈某驾驶的轿车发生碰撞,由于事发时吴某未系安全带,猛烈的撞击使吴某直接“飞”了出去。经交警部门认定由吴某负事故的主要责任。至起诉之日吴某已花费医疗费近40余万元。法院经审理认为,吴某负事故的主要责任,且事发时未系安全带,该过错行为加重了损伤程度,故确定由吴某自行承担损失的80%。面对巨额的医药费和自己伤残的身体,吴某后悔不已。
法官提醒,驾驶机动车系安全带是国家法律强制性规定,目的是为了保护驾驶员的安全。提醒广大司机,小小安全带,关键时刻保护你的生命,不要因一时的麻烦,种下一生的痛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