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怪我太大意,以为到超市买东西也就十几分钟的时间,电瓶车不上锁不会有多大问题的!”面对前来处置的民警,家住句容的张女士懊悔道。

 

20137月底到8月初短短的一个多礼拜的时间,句容市110报警指挥中心接连接到4起电瓶车在超市、专卖店、营业厅等场所被盗的案件。经过办案民警对案件的认真梳理,发现这4起被盗电瓶车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被害人为了图省事,未能将电瓶车用车锁锁住,使得犯罪分子有了可乘之机。经过调取场所周围的监控录像,民警发现一个身材偏胖,皮肤偏黑的中年男子存在重大作案嫌疑。随即,民警将犯罪嫌疑人王某抓获。在审讯中,王某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并向民警坦言自己并不会什么开锁的本事,只是看到车子没上锁后,心里就感觉很容易将车子弄到手,结果犯下了错误。

 

经法院审理查明,从20137月至8月期间,被告人王某在句容市华阳镇、经济开发区等地,乘被害人未将车子上锁,采用推车的方式,盗窃作案4起,窃得电动自行车4辆,合计价值人民币2000多元。最终,句容法院以盗窃罪依法判处王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