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歌舞厅认识了电动车厂“华老板”后,离异的张女士立刻被对方的潇洒和大方所打动,迅速成为了男女朋友,在频频和“老板男友”约会的同时,张女士更是拿出了18000元房款准备和其共筑爱巢。岂料拿到房款后,“华老板”就失去了踪影。原来,所谓的“老板”只是一个泥水匠,痴心的张女士落得个失身又失财的悲凉下场。日前,无锡惠山法院审结一起诈骗案,被告人王某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二千元。

 

现年45岁的王某原是一名泥水匠,曾因诈骗被劳教一年。虽然已年过不惑,收入也不高,但王某生平爱好就是去歌厅跳舞猎艳。为了能更好地获取女子芳心,王某化名“华凯”,并虚构了电动车厂老板的身份。201010月,王某在某歌舞厅结识了35岁、离异单身的张女士。由于外貌出色,加之常年混迹歌厅舞场,擅于察言观色,很快,“华老板”的甜言蜜语博取了张女士的好感。两人随即交换了手机号码,开始频频约会。“他出手大方,又懂得女人心思,我就很快陷下去了。”没多久,张女士就和王某打得火热,还多次跟王某出去“开房”。

 

渐渐地,张女士不再满足于跟王某的“露水姻缘”,就向王某提出买房,做一对长久夫妻。“我就想,出来约会都是我花的钱,不如借机向她要点。”早有家室的王某顿起了骗财的歹念。“我最近手头紧的,要不你也出点钱,我们先去付个首付?”张女士二话没说,当天就给了王某一万元。之后的两个月内,王某以同样的理由,又分别从张女士处骗取了5000元和3000元。20123月,望眼欲穿的张女士再次拨打王某电话,催促其买房时,这位“华老板”的手机却再也打不通了。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鉴于其家人已赔偿被害人24000元经济损失,可对其从轻处罚,故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