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伙五千里相亲遇骗局 诈骗者相继落网被法办
作者:王麒锟 发布时间:2013-11-01 浏览次数:285
江苏启东一小伙随母亲远赴5千里外的云南某小镇相亲,却遇骗局,被骗5万多元。近日,启东法院公开审理了这起以相亲结婚为幌子骗取对方彩礼钱的诈骗案件,以诈骗罪分别判处刘某、朱某、皮某等人有期徒刑二年,并各处罚金二万元,同时追缴赃款,返还被害人。
23岁的小伙施某已到了结婚年龄,可一直没处上对象,母亲茅某看在眼里急在心里,由于家境不富裕,在本地处对象所需的高额彩礼让施某一家着实为难。听邻居讲很多本地人去云南偏远地区相亲,结婚彩礼要少得多,而且娶回的女子既漂亮又贤惠。茅某遂经邻居介绍联系一个云南婚介所,进行了信息登记。2013年春,施某随母亲茅某乘车前往离家5千里外的云南省一偏远小镇,施某在婚介所的安排下几次相亲均未成功。之后的一次相亲中,施某遇到了正谋划通过相亲骗取彩礼钱的被告人刘某、皮某一伙。3月底,施某与被告人皮某相亲“成功”,施某本人及母亲茅某都对其表示满意,当时被告人刘某自称是皮某的叔叔与茅某商谈彩礼数额,最终双方约定为50600元,茅某还见到了冒充皮某哥哥的被告人朱某。次日,施某、茅某将50600元彩礼钱交给了被告人朱某。之后,皮某跟随施某、茅某回到江苏。岂料刚回到江苏不过数日,皮某便与被告人朱某联系,谋划逃脱办法。一日上午,皮某趁施某家中无人之际逃离,途中被施某及家人拦截,当日,施某报警。五月份,被告人朱某和刘某也在云南相继落网,骗取的5万多元彩礼钱也大部分被挥霍。
法院认为,被告人刘某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应追究刑事责任。为保护公民的财产权利不受侵犯,惩罚犯罪,法院遂作出如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