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面上掉落一包钱,前后无人,你是想占为己有,还是迅速报警?如果就此起了贪念,那很有可能就落入了一个精心策划的诈骗圈套。记者今日从江苏省新沂法院了解到,采用“拾物均分”方式两天诈骗万元的4人团伙已被判刑。

 

今年62710时许,蔡老大、林万千、罗内秀、杨小兰一行4人乘车到达宿迁市宿城区某大型超市门口,由林万千将事先放置了美元大钞的黑色布包扔在超市门口,并且将一部分钱从布包口露出。半分钟不到,这个黑布包便引起来此购物的小倩的注意,小倩前后打量了一下行人,便俯身去捡起这个黑布包,正捡起黑包时,却听到身后有人说话:“你捡到钱了!不行,见者有份的。”小倩回头一看,林万千、罗内秀已经走到前面,也去抓那黑包,边抓边说:“姑娘,这钱大家都看到了,我看还不少,要不然大家分一下,要不然就谁都别想要,我看我们去旁边的咖啡屋将这事说说清楚。”

 

随后林万千、罗内秀将小倩约至咖啡屋内,林万千便与小倩约定,这包钱谁拿着都互相不放心,还是将各人身上的财物与这个包都放在同一个密码包里,大家一起看着这个包,后由林万千叫来其朋友蔡老大商量分钱的事情,蔡老大来后看到包内都是美元(其实是假币),便与小倩约定自己一会去取几万块钱人民币给小倩,美元归林万千等人所有,随后蔡老大便以取钱为名离开。其实罗内秀在将小倩财物放置密码包时,事先将密码包前后拉链拉开,以此窃取小倩的各种财物价值5512元,后几人找各种借口先后逃离现场。

 

62810时许,该团伙又以相同的伎俩在另一超市门口窃得财物共计人民币8416元。

 

该案经新沂法院审理后认为,该团伙4相互结伙,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盗窃罪,且五年内又犯,系累犯,依法应从重处罚,分别判处一年九个月至二年二个月不等。(文中人物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