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男子黄某,来镇打工未找到工作,在山上搭了简易小棚居住,没钱了就下山入户抢劫。日前,该男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今年4月,黄某从淮安老家来到镇江找工作,因无一技之长未找到合适工作,没有地方住,他来到南徐大道南边的山上,自己搭了个简易的小棚,居住环境很差,黄某在山上捱了几天,最后用身上仅剩的10元在黄山新夜市上买了把水果刀。

 

514日下午,黄某下了山,穿过南徐大道来到市政府工地找自来水喝。看到工地对面,有一老太太背着包进了小区。饥饿难耐的黄某尾随着老太太进了楼道,按电梯的指示灯到了楼上,一层楼有三户人家,因不知老太太进了哪一户,黄某就在电梯旁边的消防通道里等。

 

因等待时间太长,黄某还小眯了一阵,一道开门声惊醒了他,看到右边一户人家的门开了,他从身上拿出水果刀走了进去。屋内有两位老人和一个小孩。 “抢劫的!”黄某一手持刀一边说,屋内的老人主动交了4000元出来,之后按黄某的要求,将手机中的卡卸掉,用绳子将自己绑了起来。黄某将三人赶进房间。下楼出小区,打车回了淮安老家。

 

第一次抢劫后,黄某在淮安老家待了三天,又乘汽车到了镇江。到了镇江后,他仍就以南山为“家”。时不时下山到市区找机会找对象抢钱,但过了十几天时间也没有合适的机会。

 

67日,一个下雨天,黄某在长江边上的某小区的亭子里躲雨,陈女士开车回家,黄某发现她进了一楼,且没有关门,感觉机会来了。他进到室内,徐女士正在厨房做事,黄某戴上事先准备好的口罩,如法炮制又抢得4000元。得手后,黄某将外衣和刀子一起扔在附近的草丛里,打车回到淮安老家。

 

“我抢完之后跑的时候才发现旁边就是派出所,如果早知道我就不会在那这抢了。”一门心思忙着抢劫的黄某连周边环境都顾不上观察。第二次抢劫后,他又跑到夜市买了把水果刀和口罩,还没等他找到新机会,便在网吧被警方抓获。

 

记者了解到,第一起抢劫案的受害人是汤老太和其亲家母。汤老太称,黄某进门抢劫时,持刀威胁她们,“反正也是死,拿五千元钱来。”黄某说着还用手去摸孙女的头,汤老太和亲家母一听吓坏了,连忙拿了4000元出来。听到关门声见黄某走了后,才解开绑绳报了警。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黄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胁迫等方法,入户抢劫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依法应予惩处,遂作出如上判决。

 

上述两起抢劫案,黄某均采用溜门入室、持刀威胁的手段。法官提醒市民,独自一人回家时,注意身后是否有人尾随,特别是老年人、女性尤其需要提高警惕,回到家中及时关闭大门,保障人身、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