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是祖国的花朵,是未来的希望。少年犯犹如折枝的嫩叶,因不懂法而失足,因缺少爱而迷失。为此,江苏大丰法院以爱心细心为工作准则,以减少对少年犯的创伤和损害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三表二书(即社会调查表、学校调查表、家庭调查表,家长告知书、励志劝勉书)为那些失足少年点亮维权的灯塔,指明新生的方向。

 

1998年出生的被告人小岳独自一人在外打工,父母对其放任自流,其辨别是非能力不强,法制观念淡薄,交友不慎,胁从他人抢劫出租车司机。

 

20131029日,一场特殊的庭审在大丰法院少年法庭不公开进行。在温馨而不失庄严的心形圆桌审判台上,一块牌子格外引人注目:心理咨询师。

 

在公诉人、辩护人、主审法官分别对小岳进行了法庭教育后,心理咨询师王艳为小岳制定了审判心灵疗法。而主审法官庭前进行的社会、学校、家庭调查为庭审的教育、感化、挽救提供了依据。王艳从三表详细的记录中得知小岳从小便是个热心、乐于助人的孩子,只因不爱学习、不懂法才发生了此次悲剧。于是心理干预阶段,她对症下药,用熟练的专业技术和心理学技巧,释法说理、以心换心地进行心理辅导,促使他当庭真诚悔罪、承诺重新做人。 

 

最后,合议庭综合全案,以小岳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

 

工作并没有止于一份判决书的送达。我们衷心希望你能知错就改,从哪里摔倒,就从哪里爬起来,吸取教训,勇敢面对未来。这是主审法官附随判决写给小岳的判后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