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今社会,骗子如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混迹于江湖,隐形于人群,以骗谋生,骗术是诡计多端,花样翻新,让人防不胜防。受害者一旦被他们诱惑上当,往往是不明就里地将钱财拱手相送,待到大梦初醒时,是悔恨交加,叫苦不迭。不久前,我市就发生了此类相同的诈骗案,后经公安部门网上通揖捉拿,抓获了作案的元凶,侦破了此案。

 

近期,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邱美红诈骗罪一案。201261312时左右,经过事先合谋,被告人邱美红和徐国忠、秦小东(均已判决)来到我市海陵区世纪联华超市,以“捡钱包分钱”的方式,骗取被害人周丽敏的银行卡密码,让周丽敏将其多张银行卡、雷达牌女式手表1块(价值人民币6336元)、手机1部、周大福牌黄金戒指一枚(价值人民币1542.85元)、项链1根及现金等放在事先准备的包里,并利用周丽敏不备之机,将该包调换后迅速脱身离开。其后,被告人邱美红和徐国忠、秦小东至本市海陵区老凤祥银楼,使用被害人周丽敏的银行卡购买黄金手链1根,消费人民币10397元,并将该包内的手表、黄金戒指等物品予以销售。以上财物合计人民币18275.85元。

 

本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邱美红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应予处罚。被告人邱美红自愿认罪,酌情从轻处罚。据此,以诈骗罪判处邱美红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8000元。

 

纵观本案,从中不难发现:骗子屡屡得手、自鸣得意的主要原因是他们看中了人性贪婪的致命弱点,并充分利用了人们你缺我给、你无我有、你求我应的“利益分享”利欲心理,然后选准目标,设套迷惑,利诱上当,直至受骗人血本无归才肯罢休。只要我们擦亮双眸,多动慧根,不被眼前的蝇头小利所迷惑,相信天上掉下的馅饼中所隐藏的陷阱会离你远去,也就会让你的生活少一些庸人自扰、自讨没趣的烦恼。(文中人名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