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盐城中院正式下发通知,明确四项举措,要求全市两级法院进一步规范民事、行政上诉案件流转,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规范送达《上诉须知》。通知要求一审法官在向当事人送达法律文书的同时送达《上诉须知》,并在接收上诉状时,严格审查是否符合上诉的规范性要求;规范一审法院院内移送。通知对一审法院业务庭向立案庭移送卷宗材料的时限、材料种类、份数等内容提出了明确要求;规范一二审法院间移送。一审法院立案庭对符合报送条件的,必须自接受移送之日起10日内报送二审法院立案庭;当事人申诉、申请再审的案件,下级法院立案庭应当在上级法院发出调卷指令后十五日内,将全部卷宗移送至上级法院;规范案卷移送工作考核。通知明确将民事、行政上诉案件流转等相关工作纳入法官审判业绩考核体系,对移送质量较差、案件材料被退回件数在全市法院排名靠前的法院,进行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