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雀南飞无枝依 网络交友须谨慎
作者:姚松杰 发布时间:2013-10-30 浏览次数:262
原以为找到了幸福的归属,千里迢迢从东北来到江南,不料“意中人”不是想象中的如意郎君,不仅未得到家庭的温暖,反而被赶地出门,桃阿姨的遭遇发人深省。
家住东北的桃阿姨是个追求新潮的人。退休后,她不像其他人那样过着平淡无奇的生活,而是积极接受新事物,她喜欢像年轻人一样在qq群等各种社交网站上结识网友。
一天晚上,一个名叫“新江南才子”的网友引起了桃阿姨的兴趣。通过深入交谈,桃阿姨知道了“新江南才子”的真实名字叫枫华,上海人,不但事业有成,而且温柔体贴,谈吐颇有才子之风。深入了解之后,桃阿姨决定南下来见枫华。
像无数南飞的侯鸟一样,桃阿姨见到枫华后,感受到了江南的暖意。枫华在上海边陲一个风景清丽的小镇有套单身公寓,这里成了他们的“新家”。为了经营好这份意外的幸福,桃阿姨主动负担了两人的大部分开销。“华,我们去领证吧,婚礼可以不去办。”面对桃阿姨的提议,枫华不置可否。
然而,慢慢地,桃阿姨发现枫华常常找借口不来新家,也并不像事业有成的成功人士,更不像是对感情负责任的人。有一天,桃阿姨当面对枫华提出质问,枫华解释生意太忙,并写下终生约定的承诺书,相约长相厮守,如有违此约,则罚款一百万元。
但这份终生约定并未化解桃阿姨对枫华真实身份及情感的疑惑。一天,有位了解枫华的人告诉桃阿姨:“枫华不至和你一个人写过终生约定!”此刻,桃阿姨明白了一切,觉得自己受骗已太深,自己感情的损失难以弥补。
令桃阿姨没有想到的是,枫华突然提出了诉讼,要求桃阿姨搬离他们的“新家”。此刻,这套单身公寓成了桃阿姨的伤心之地。然而桃阿姨觉得受骗太深,一开始并不肯搬离。法官告诉桃阿姨,由于你们未登记结婚,仅因同居关系,对该房屋并没有居住权;至于所谓的“终身约定”,也不属我国合同法的适用范围。法官提醒桃阿姨,只有经过结婚登记,男女双方的感情才会真正得到保护。在法官的劝说下,桃阿姨已经离开这个伤心之地,枫华也申请撤回了起诉。
桃阿姨怀抱美好期望来到江南,可幸福却化为泡影,最终不得不搬离这个“新家”。孔雀南飞,何枝可依?法官在此提醒,网络交友要慎重,未经结婚登记的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注:文中人名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