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业主拖欠物业费长达一年多时间,物业公司将6户业主告上法庭。宜兴法院和桥法庭立案受理后,承办法官连夜上门逐户进行走访并最终成功化解了业主和物业公司之间的矛盾。

 

宜兴市高塍镇某小区是一个物业管理较为成熟的小区。法官通过实地走访,发现该小区各种配套设施较完备,物业公司操作较规范,服务也较到位。为什么部分业主拒交物业费?原因主要还是在于房子本身。据住户反映,该小区房屋自一年前就连续出现漏水等问题,且涉及房屋较多。“下雨就漏,严重影响我们正常的生活。”“这些问题我们曾经多次提出来,但没能得到很好解决。” 部分业主表示,他们之所以不交物业费,就是希望能够解决这个问题。

 

考虑到案件的特殊性,被告业主居住集中,且白天时间多数上班或外出办事,接到案件后,承办法官决定利用晚上时间上门走访,深入了解案情,同时开展调解工作。针对业主反映的问题,承办法官做了耐心细致的解释:小区的物业公司按照合同为业主提供了服务,业主也应该按照合同约定交纳物业费。业主所述的房屋漏水问题大部分是因为房屋在开发时所遗留的问题,主要责任并不在物业公司。法官同时建议,业主可以与物业公司和开发公司进行沟通协调共同解决问题,如果问题得不到解决,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在法官的耐心劝说下,2户业主当场缴纳了物业费,其余业主也表示将在与物业公司和开发公司沟通协商后,及时缴纳物业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