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女子不堪忍受闺蜜男友的追求,纠集朋友将闺蜜男友殴打并逼迫他写下3万元的欠条。近日,南长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女子以敲诈勒索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她的朋友也以敲诈勒索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

 

201212月,唐莉收到一条陌生短信,问她“多少钱可以出来过夜?”,并写了她的名字。她回打电话问对方是谁,但对方迅速将电话挂掉。过去十多天后,唐莉在删那条短信时,还是隐隐觉得此事很蹊跷。她用别人的手机打过去,听声音像是她闺蜜的男朋友王刚。向闺蜜询问这个手机号后,唐莉证实了自己的猜想,果然之前的骚扰短信是王刚所发。

 

气恼不过,唐莉想当面质问王刚,但又不放心,便找了一个男性朋友壮胆。在约好的地方,唐莉上前质问王刚为何骚扰她,但王刚一副嬉皮笑脸的样子,让唐莉火冒三丈,上前甩了他两个耳光。在车里的男性朋友以为王刚不老实,也出来打了王刚几下,并将他强行拖进车内。唐莉说,虽然王刚嘴上一直说对不起,但态度一直不端正。王刚让唐莉说个数来解决这个事,唐莉说要三万元钱,王刚说能不能少点,唐莉说不行,不然开车去他家告诉他父母。王刚急了,马上写了一张3万元的欠条。唐莉一看写得很敷衍,便让王刚按她口述的内容重新写了一遍欠条,之后又怕他赖钱,便扣留了他的身份证,然后才放他走了。然而没想到,一回头,王刚便向派出所报案了,唐莉和她朋友当晚即被警方抓获。

 

在法庭上,唐莉讲到,她当时只是为了出气,没想那么多,不知不觉中做了违法的事,是自己法律意识不强。法官提醒,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他人实行威胁,索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唐莉及其朋友以暴力、威胁等方法逼迫王刚当场写下3万元借条的行为就是典型的敲诈勒索行为。(本文人物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