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一直被誉为天之骄子,然而近年来大学生犯罪的数量却不断攀升。近日,武进法院审结了一起大学生持刀伤人的故意伤害案件,被告人李海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赔偿被害人八万余元。

 

90后的李海出生于吉林省敦化市,系常州某职业技术学院在读大学生。20121月的一天晚上,李海与同学在回校的路上开玩笑说了一句脏话,却被路旁的一伙社会人员误会并发生揪打。在揪打中过程中,李海冲动之下从口袋中掏出随身携带的水果刀,刺向了那伙社会人员。谁知却误将路过的同校体育系学生刘某右侧胸部捅伤,还将刘某的朋友南京工业大学学生柯某右侧脸部划伤。当发现对方出了血,李海这才反应过来是自己持刀伤了人,急忙将两名伤者送到了附近的医院救治并拨打了电话报警。后经常州市武进区公安局法医鉴定,两名被害人之伤已构成轻伤。

 

千里之外的李某父母在得知儿子在学校闯下大祸,可能面临着牢狱之灾时心急如焚,几次往返于吉林与常州之间,与被害人协调儿子的赔偿问题。然而祸不单行,李海的父亲又因车祸被撞伤,这对一个普通农民家庭来说可谓是雪上加霜。为了筹钱,李家将房子卖掉了,李海也暂缓学业外出打工,本来幸福的一家就因李海的一时冲动而背负了精神和物质上的“枷锁”。经过一年多的调解,被害人终于做出让步,武进法院于近日判处李海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赔偿两名被害人八万余元

 

法官说法:面对“高层次、高素质、高智商”的大学生,如何有效预防和减少犯罪一直是一个引人关注的话题。大学生不但要提高法制观念,知法、学法、懂法、守法,更应在平时的学习生活中学会三思后行,遇事不冲动、不莽撞,应预见到自己的行为所带来的后果,避免给自己和家人带来不必要的痛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