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弟媳妇也是一家人 和睦相处才是“硬”道理
作者:刘光亮 发布时间:2013-10-29 浏览次数:233
俗话说的好:妯娌和睦,门前黄土变成金。可是对于家住句容白兔镇某村的王某和李某两妯娌来说,门前的黄土不是变成了金子,而是变成了粪土。由于两妯娌经常为琐事争吵,最终升级变成了肢体冲突。近日,句容法院审理了这起案件。
王某和李某都是外村的女儿嫁给本村两兄弟的媳妇。平时因为琐事也经常的吵架,弄得两兄弟也很没有办法。2013年7月的一天上午,原告王某正在扫门口的垃圾,不小心将垃圾扫被告李某女儿的身上,于是王某和李某为此发生争吵,继而王某回家拿了一把菜刀,而被告李某也不甘示弱拿着一根拖把,双方对打起来。后原告王某将被告李某的右手膀划破,被告李某于是夺下菜刀后,用刀背敲打了原告王某几下后被邻居拉开。等到了第二天晚上,原告王某在外面打零工下班回家,经过被告李某家门口,于是被告李某将王某从电瓶车拽下来,并用擀面杖对着王某猛戳,原告王某被打得蹲在地上,后被家人拉开。受伤后,王某当晚到医院进行治疗,诊断为全身多处软组织挫伤,用去医疗费1000多元,建议休息两周。2013年8月,原告王某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李某赔偿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计2000多元元。
经法院审理认为,原、被告为生活琐事发生纠纷,原告王某先将被告李某致伤,次日被告李某为报复原告,又将原告王某打伤,在这起纠纷中,原告应承担次要责任,被告承担主要责任,于是依法判决被告李某承担60%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