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徐州中院审结了一起特殊的刑事案件,被告人孔某因杀害亲生母亲,被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被告人孔某,今年25岁,家住徐州市泉山区。法院经审理查明,孔某从小在祖父母身边长大,与母亲关系不甚亲近,常因家庭生活问题与母亲发生矛盾。2007年,不满20岁的孔某因脑垂体瘤做手术以后,患有癫痫病,需要吃药控制病情。因其生病无法出去工作,就经常外出打游戏、玩老虎机,在向母亲要钱时双方会发生争吵,有时还会出现对骂、对打的情况,再加上母亲有时骂他是“累赘”,双方关系更为恶化。案发前两天,孔某的奶奶生病住院,孔某便经常去医院照顾。去年1121日凌晨1时许,从医院回到家中的孔某觉得自己的床铺又小又冷,便准备到父母的大床上睡觉,此举遭到母亲拒绝,双方发生激烈争吵,孔某遂产生杀害母亲的想法。于是一气之下,孔某将母亲按倒在床,用掐脖子、拳击头面部、用枕头捂头等方式将母亲杀害。

 

案发后,公安机关很快查明真相并将孔某抓获归案。经司法鉴定,孔某虽有轻微精神残疾,但是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经法医尸检鉴定,孔某的母亲系生前被他人捂压口鼻、扼颈致机械性窒息死亡。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孔某因为家庭琐事纠纷,将自己亲生母亲杀害,其行为已经构成故意杀人罪。但考虑本案发生在家庭内部,被告人有精神残疾,犯罪后能认罪悔罪,且取得其他家庭成员的谅解,可酌情予以从轻处罚,遂作出以上判决。

 

此案经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审理后,目前判决已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