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邗江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单位扬州某对外经济信息有限公司犯非法经营罪,判处罚金100万元;其法定代表人王某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80万元。

 

王某经营的对外经济信息有限公司是在2010年3月依法成立的一家咨询公司,这家公司的经营范围仅是对外提供经济咨询服务,并没有劳务输出的营业项目。但为了牟取暴利,王某打着提供出国劳务机会的旗号,从扬州周边地区非法招收瓦工、木工等近百名,以旅游签证的方法分10次将这些劳工骗到没有与我国签订劳务输出协议的马来西亚务工,并从85名受害劳工手上共收取了高达295万余元的出国费用及19万余元的押金。

 

由于马来西亚没有和我国建立劳务关系,几十名劳工中有的因过了旅游签证的日期而被马来西亚的警察拘留,有的则在马来西亚过着东躲西藏的非人日子。后在中国驻马来西亚大使馆的帮助下,今年4月几十名受害劳工才告别了噩梦般的出国劳务生活,回到了祖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