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盐城中院对今年上半年全市一审行政案件开庭审理中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进行了调查,结果表明当下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存有“七少”现象。简言之:“市直行政机关出庭少、“一把手”出庭少、行政机关主动出庭的少、各级政府负责人出庭少、二审案件出庭应诉少、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中听的多说的少、以及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多,但真正落实到位的少。为解决“七少”,该院在探索中积极寻求创新对策,收效明显。

 

主动建言,建立策应机制。该院根据省法院、市政府等出台的相关意见,已建立起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提醒、督促、反馈等配套机制,搭建起官民平等对话的平台。据了解,该院利用半年向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发送年报之机,及时反映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现状、对存在不足提出司法建议,得到了四套班子领导的关心与支持,较好地优化了行政审判的外部环境,促进了各级领导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的提升。

 

建章立制,规范引导。该院出台了5个专项规范文件,建立和完善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工作制度,明确要求基层法院一审行政诉讼案件开庭审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不得低于80%,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不得低于5%。同时还建立案前建议函制度、庭长跟踪落实制度和案后反馈制度,对每一起行政诉讼案件,都要向行政机关发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建议函”,对需行政“一把手”应出庭应诉的案件,直接向行政“一把手”发送,并跟踪落实。案后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以信息形式及时报送给政府法制办公室,让其出庭出声成为常态。

 

借助外力,扩大效果。该院对一些涉及民生和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案件全过程,使行政首长成为行政诉讼的“主角”,化解官民纷争的使者。据统计:今年第三季度,全市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率同比上升30%,行政纠纷化解率同比下降30%

 

在此同时,建立健全监督考核制度,该院建议政府加大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考核力度,将其列入年终目标考核,并与政府年度综合工作目标绩效挂钩,力求让“七少”在行政应诉中消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