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中院在依法履行审理减刑、假释案件及刑事申诉、再审案件职能的同时,积极探索特殊人群服务管理新机制,主动参与社会治安综合管理。

  规范审理涉特人群案件,凡错必纠。该院在办理减刑、假释案件过程中严格执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会同盐城市检察院、盐城监狱召开联席会议,出台了《关于提请、审理减刑、假释案件若干问题的会议纪要》,与此同时,还制定了《减刑、假释案件内部审理规程》,明确要求对刑罚执行机关提请的全部假释案件进行听证审理外,还对提请未成年人减刑、提请对罪犯减去剩余刑期的案件全部进行听证审理,确保案件透明、公正,从源头上减少特殊人群再次违法犯罪的发生。

  今年1-9月,该院审结减刑、假释案件1126件,其中减余刑释放288人,假释243人,其中未成年人49人;审结刑事申诉、再审案件21件,其中改判2件。

  凸显庭审教育,审后回访“不断线”。据介绍,该院审监庭在庭审教育中,抓住三个关节,加强对拟刑满释放、假释罪犯、原审被告人的教育感化工作,寓教于审,通过庭审活动的教育和裁判文书的充分说理,使他们真正认识到自己的犯罪行为给家庭、社会带来的危害性,认罪伏法;加强对非监禁刑罪犯在移交前的法制教育,增强罪犯回归社会、重新做人的意愿和信心;耐心细致向刑事被告人进行法理、伦理、情理疏导,最大限度地化解对立情绪,争取得到被害人的谅解。李某因多次盗窃被公诉,庭审中他认为犯罪是因困境所迫而为。当法官当庭入情入理的剖析后,他幡然醒悟,认错悔罪。

  创建“未成年人零犯罪社区”,筑起“防护墙”。针对未成年人法律意识淡薄、自控能力差、容易违法犯罪的实际,该院在辖区开展了创建“未成年人零犯罪社区”活动,并指导街道、社区相继建立帮教关爱中心,通过运用法制教育讲座、以案释法、组织参观法院和旁听法庭审判等有效载体与形式,帮助有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和单亲、服刑人员的子女及时得到教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