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心让邻居搭乘自己的电动三轮车上班,结果翻车致邻居死亡。“好心人”被死者家属告上法庭索赔20多万元。近日,江苏东台法院受理了一起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以调解的方式审结了此案。

 

张大爷与李奶奶是对门邻居,两人都已年过七旬,按理两人都已是安享晚年的时候了,可老人们认为自己还能为家庭挣点钱,于是一同在本市某镇一家油厂打工。2012815日,张大爷骑着电动三轮车在上班的路上,李奶奶见了要求搭个便车,热心肠的张大爷便答应了。一路上两人唠唠家常倒也挺愉快,谁知在经过一段高低不平的泥路时,张大爷没握紧车把手,车子突然一个晃动便翻倒在地。张大爷受了轻伤,而李奶奶却被甩了出去,倒在地上一动不动。张大爷报了110120,李奶奶被送进医院抢救,但因头部受伤严重抢救无效死亡。这起事故交警部门认定张大爷负全责。

 

李奶奶的儿子突然间失去了母亲,很是悲愤,在多次与张大爷协商无果后一怒之下将张大爷告上法庭,要求张大爷赔偿221833元。收到法院传票,张大爷觉得甚是委屈,自己好心载别人一程,不想会翻车致李奶奶死亡,况且是李奶奶主动要搭自己车的,自己是做了一次“活雷锋”啊,而且自家也很贫困,根本赔不起这笔巨款。对此张大爷表示至多只肯赔几百元。

 

差额如此巨大,调解似乎不太可能了,承办法官经过了解案件原委及当事人的家庭经济背景后,仍不放弃调解的希望,努力做双方当事人的工作,希望原告能根据张大爷的赔偿能力降低索赔数额,同时动员张大爷及其亲属克服困难、想尽一切办法筹到一笔赔偿金。经过法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地做工作,原告终于同意作出大的让步,而被告咬紧只肯赔几百元的牙关也松动了。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赔偿原告19600元。张大爷含着泪表示:“就是滚钉板也要凑足这笔钱。自己虽然是好心载人,可毕竟李奶奶是因为坐自己的三轮车才死的,自己也有一份责任啊!”至此,这起案件就此审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