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法院“三项措施”增强基层法庭内生动力
作者:刘晶晶 韩潇沛 发布时间:2013-10-28 浏览次数:640
“海安基层法庭工作给人整体印象是辛苦、踏实、努力,精神饱满、状态不错。”这是江苏省高院刘媛珍副院长在海安调研时对海安法院基层法庭建设给予的高度评价。
近年来,海安法院院党组一直将法庭建设作为一项战略性、基础性工作来抓,坚持重心下移,合理布局,拓展职能,强化管理,创新机制,无论是基础建设、化解矛盾,还是内部管理、队伍建设、审判质效,都取得了喜人的业绩。
更加注重青年干警一线实践锻炼,实现优秀法官“接的上”。每年80%以上的新进干警直接被派往法庭工作,深入一线习民俗、学方言、察民心。建立了完善的青年干警教育培养制度,认真贯彻落实青年干警在法庭、执行局、立案窗口“轮岗制度”。提供便利和经济条件,激励一线法官攻读研究生学位。“全国优秀法官”孙翠燕、“全省优秀法官”卢义林、“全省调解标兵”曹凤刚……每个基层法庭均配置资深法官,坚持以先进典型先导激发活力。深入开展争先创优,“百日办案竞赛”专设法庭审判标兵,培养鼓励新生力量。近年来涌现出了一年办案近千余件的青年法官丁培培、2013年1-7月份审结285件案件的新生力量徐福鑫。
更加注重法庭干警政治、经济待遇保障,实现一线干警“留得住”。坚持优质资源向法庭倾斜,年轻干部在一线实践锻炼,把基层法庭作为培养使用干部的沃土,努力提高领导科学发展、做好群众工作、驾驭复杂局面的能力。统筹利用好各部门的干部资源,有计划地选派年轻干部到基层法庭。有同志玩笑似得地称呼南莫法庭庭长袁慧剑同志为“袁庭正科”。但这一称呼也显示了我院在领导职务选拔任用、职级晋升上,倾斜基层法庭干警的鲜明用人导向。现任院领导班子成员中,除外单位调进人员,绝大部分具有基层法庭工作经历。此外,驻庭法警、执行员、保安、特邀调解员也落实到位,确保法庭总人员数均在12人以上。法庭拥有专门的独立经费,提高法庭伙食标准,增发下乡补助、值班补助,有计划地更新法庭用车,给法庭干警提供强有力的物质保障。
更加注重基层法庭调研、指导工作,实现法庭建设“走得出”。将院党组成员深入基层法庭调研、指导工作制度化,明确提出党组成员每人每年必须撰写两篇关于基层工作的调研文章或学术论文。要求分管院长列席庭务会议,倡导法庭庭长参与院党组扩大会议,第一时间了解法庭工作动态,解决法庭工作上的问题与瓶颈。倾力打造基层法庭“面子”工程。强化法庭庭审观摩和评议,每个法庭每年至少开一次示范庭、观摩四次示范庭审。积极向莅临我院视察的省、市各级领导展现基层法庭,展示干警精神风貌。积极帮助法庭参加“青年文明号”、“廉洁示范庭”的创建工作,增强法庭干警的责任感、使命感和荣誉感,不断激活法庭创造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