拾荒者卖名酒商标 假标识骗你没商量
作者:广法知 广法宣 发布时间:2012-04-23 浏览次数:314
日前,广陵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销售假冒名酒商标标识案。
高某曾是个拾荒者,因奇逢“贵人”,开始销售假冒的名酒商标标识。据仪征市检察院指控,2007年至2011年9月,高某共卖出10万余元的假商标。昨天,法庭并未对此案作出判决。
卖掉10万余元假商标
高某今年30岁,江苏淮安人。2006年,高某在扬州拾荒时,无意间遇到了温州人饶某,他给高某指了一条“发财路”。原来,饶某专卖假冒注册商标标识,他让高某帮他销售非法制造的“洋河”、“五粮液”等名牌白酒的商标。
2007年至2011年9月间,高某在仪征、淮安等地,先后多次向侯某、郭某等人销售非法制造的“洋河”系列、“五粮液”等白酒品牌注册商标标识,非法经营数额共计10万余元。
贴个假商标,酒价翻百倍
休庭期间,记者见到了高某。据他介绍,他“代理”的假商标按套销售,每套包括瓶盖、拉环、挂件、防伪标识等。以洋河“天之蓝”为例,高某的下线购买一套假商标,用在普通白酒上,每瓶酒的身价便从原来的四五块钱飙涨至三四百元。而每件(6瓶)假“天之蓝”标识仅22—25元。
高某称,每件假“海之蓝”标识在18—20元不等,每件假“五粮液”商标190—200元不等,折算下来每瓶酒假商标仅几元至几十元。他的利润是每件10%。他说,他原以为被抓到只会罚款,没想到会这么严重。他希望还在做这一行的人,能吸取他的教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