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旬老太起诉六旬子女
作者:陈雷 李章爱 李林清 发布时间:2013-10-25 浏览次数:266
八旬老太起诉六旬子女,一处房产断断续续引发了他们之间长达十五年的诉讼,引发出七件案件七重诉讼,错综复杂的情感、法律关系背后,隐藏着太多的恩恩怨怨、是是非非。近日滨海法院成功审理这起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纠纷案,暂时为这场马拉松式的争诉画上句号。
一份合同重燃战火
2013年7月22日,87岁高龄的老太太在人陪同下,颤巍巍的来到法院立案大厅,诉称其儿子儿媳私下恶意串通,于2012年7月9日订立房产转让协议书,六儿子将所属自己所有的门面房及家庭其他共有人共有的二层、三层房屋出卖给五儿子夫妇,并且将其姓名打印在卖方处,但自己并未在协议书上按手印,目前房屋尚未办理过户手续。老太太认为六儿子没有该房的处分权,出卖该房屋,三人的行为侵犯了自己和其他房屋所有人的合法权益,请求法院确认该买买合同无效。
五儿子夫妇辩称,三被告之间不存在恶意串通,整个房屋买卖过程透明,是在老太太聘请的律师主持之下,多次协调,达成买卖协议老太太在自己持有的买卖协议上按了手印,将老太太列为转让人,主要是因为在转让金中支付老太太的生活费。
漫长诉讼纠葛重重
没有审理就让法官挠头皮的案件并不罕见,但是面对着厚厚的七沓卷宗,法官对这起反复纠缠了十五年,房屋产权争诉不断地案件还是感到棘手。
1998年滨海法院判决房屋底层归老太太所有,二层、三层归太太六个儿子共同所有。
2000年滨海法院对该案进行重新审理,维持上述判决。
2012年6月24日,老三出具赠予书,将1998年确定的共有房屋财产份额赠予老六,作为老六日后生活、医疗、护理费用。
2012年7月2日,老大出具赠予书,将1998年确定的共有房屋财产份额赠予老六,作为老六日后生活、医疗、护理费用。
2012年7月3日,老二出具赠予书,将1998年确定的共有房屋财产份额赠予老六,作为老六日后生活、医疗、护理费用。
2012年7月9日,老四出具赠予书,将1998年确定的共有房屋财产份额赠予老六,作为老六日后生活、医疗、护理费用。
2013滨海法院经调解确认老太太与老六于2013年5月31日协议撤销双方于2012年6月6日订立的赠与合同。
2013年滨海法院调解确认老四与老六于2013年2月22日协议撤销双方于2012年7月9日订立的赠与合同。
2013年滨海法院判决老二要求撤销赠予合同的诉讼请求。
另老二为主张权利,法院正在对其诉讼请求进行再审。
家庭会议直逼真相
面对如此复杂的关系,孰是孰非法官一头雾水。一份家庭协议书引起办案法官注意,通过对该份证据的深入审查,逐步还原事情真相。
法院审理查明,老六于2012年春节中午大脑出血被送至医院抢救,之后生活难以处理。老太太、老大、老三、老四、老五、老六于2012年3月10日订立家庭协议书,协议主要约定将门面房一间三层转让给老四,售房款供老六、老太太身治病调养、生活护理。该家庭协议书未实际履行。2012年6月6日下午,在他人主持下老太太一家召开座谈会,老太太与老六订立赠予合同书,自愿将一楼门面房赠予给老六,作为老六日后生活的着落,老六在赠予合同书上作为受赠人按了手印,老太太在座谈会记录和赠与合同书上均按了手印,在场人的见证人在座谈会记录和赠与合同书上签名。之后,老大、老二、老三、老四相继作出上述赠予协议书。
2012年7月9日,出卖人老太太、老六与买受人老五夫妇订立房屋买卖合同,老太太在老五夫妇持有的合同上按了手印。买受人老五夫妇在房屋买卖合同订立前为买卖房屋的承租人,房屋买卖合同约定房屋交接使用时间为2012年7月9日,即买受人老五夫妇按房屋买卖合同占有、使用所购房屋的时间为2012年7月9日。
先后有别合同有效
法院审理认为,三被告人在订立合同时履行了付款义务,被告老五夫妇原为房屋承租人,依法占有和使用该房屋,协议约定房屋交付时间为合同订立时间,房屋交付时间应视为合同订立时间,买受人的付款义务和出卖人的房屋交付义务均已经按约定履行完毕。老六在订立房屋买卖合同前受让了相应权利,老太太作为赠予前的原房屋所有人与老六共同与老五夫妇订立房屋买卖合同,应视为权利变动的前手权利人对后手权利人房屋出卖行为的确认。老太太主张买卖合同上的手印不是自己的,又不提请鉴定,视为对自己权利的放弃。房屋买受人对出卖人的处分权履行审查义务没有瑕疵,房屋买卖合同具有法律效力。房屋买卖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履行了约定的主要义务后,房屋的原权利人作为赠予人与受赠予人达成合同撤销赠予,虽经法院调解确认,但达成撤销赠予合同的时间晚于房屋买卖合同的成立、履行时间,撤销赠予的合同对房屋买卖时的受赠予人的处分行为没有约束力,不影响房屋买卖合同的法律效力。故判决驳回老太太的诉讼请求。
法官点评:十五年诉讼打出七场官司,谁也不能肯定是否还会有下一场。十多年的分分合合牵扯出太多的恩恩怨怨,已经不能简单用对错是非来评判任何一方。十多年来既有一人生病时母子连心、兄弟相助的感人场景,也有撤销赠予、对簿公堂的尴尬局面。不过可以肯定的是不管谁最终赢得判决,谁都不可能是真正的赢家。传统、社会、文明均呼唤家庭和睦,而和睦的家庭离不开互助互让互爱,如果没有个人的牺牲和容忍,亲情经不起利益的考验。